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司党员干部诫勉工作,近日,公司根据川投集团党员干部诫勉的有关制度,制定印发了《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员干部诫勉制度》。
公司《诫勉制度》共十四条,包括诫勉的原则、目的、对象、情形、方式、程序和影响等内容,明确了公司诫勉实施部门,规定了公司党员干部在发生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、不认真履职尽责以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、决定及工作部署不力等十四种问题时,应当对其进行诫勉。诫勉采用谈话诫勉和书面诫勉两种方式,目的在于通过提前打招呼、及时提醒、教育挽救,有针对性地指出诫勉对象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,帮助其吸取经验教训,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,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。
公司《党员干部诫勉制度》同公司《履职问责管理办法》等制度的配套实施,使公司问责管理更加有章可循,有规可依,使公司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。